保險小常識

《住宅火險》房子失火 房客落跑…

《住宅火險》房子失火 房客落跑…

記者孫中英/採訪整理【2011-08-28/聯合報/AA1/周日財經.教育】

 

‧讀者詹小姐問:我的房子租給別人,房客的電腦自燃引發火災,且波及鄰居,但承租人落跑,鄰居向我要求理賠。請問這筆款項,產險公司的住宅火災第三人責任險是否理賠?

 

‧泰安產險協理陳樑銓回答:若房東有投保住宅火險,房子起火發生損失,可向投保的產險公司申請,但要留意,必須在2年請求權時效內申請。

 

至於隔壁鄰居的損失,由於火災是承租人使用電腦不慎所引起,房東並無「依法應負賠償責任」的情形。因此,產險公司不會理賠第三人損失;除非這次火災事故,房東依法必須負擔法律上的賠償責任,例如起火原因是因為電線走火(房東負有維修義務),否則房東即使已先賠給鄰居,產險公司是不會賠給房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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